深阅读:心脏支架如何用才靠谱
一个心脏支架,直径不过2—4毫米,因为要植入人体血管,费用较高,引来了众多关注。近日国内的一个心脏学会议,再次将心脏支架置于舆论中心。有人说,心脏支架价格虚高,利润超过贩毒;也有人说,植入过多,一半都不靠谱。事实到底如何?
我国缺乏规范治疗的统一评估标准;美国急性冠心病支架治疗99%符合规范,在稳定性冠心病人中使用的支架一半不合理
介入支架、外科搭桥与药物医治,是目前治疗冠心病的三种主要方式。自上世纪80年代我国开展第一例冠状动脉介入手术以来,介入治疗方法以创伤小、术后恢复快、并发症少等优势逐渐为人们接受。据统计,2011年,我国介入支架治疗的病例数为33万例,平均每例冠状动脉介入术(PCI)手术使用1.7个支架系统,全年支架系统使用量达到56万套。
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分会主任委员胡大一公布了一组数据——美国医学会杂志JAMA发表了2009—2010年美国50余万例冠状动脉介入(支架)分析报告:71.1%为急性冠脉综合征,28.9%为稳定性冠心病。急性冠心病支架治疗99%符合规范,使用恰当;而稳定性冠心病支架治疗合理应用仅为50.4%。也就是说,在美国稳定性冠心病人中,一半的支架使用不合理。“我国目前缺乏这方面的研究数据。”胡大一说。
虽然没有研究数据,但是介入疗法用得过多,已成为国内业界的共识。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、卫生部脑防委副主任、中国工程院院士王陇德提供了一组数据:2011年全国基地医院筛查出狭窄率在70%的病例中,搭桥手术治疗和介入支架治疗的比例为1∶4,美国的这一比例为9∶1。
“对于急性心肌梗死的患者,越早开通血管越好,置入支架是最有效的办法。稳定性冠心病,置入支架要认真掌握指征,不能盲目,要视血管病变部位、病变程度及用药效果来决定。”胡大一说。
北京协和医院心内科主任医师沈珠军和记者说,患者没有明确缺血证据,就不该植入支架,反之就是合理。“从我们医院接触的病例来看,80%以上的缺血病例都适合做支架手术,剩下的建议外科搭桥治疗和药物医治。”
为防范不合理使用技术的行为,几年前,各地卫生部门成立质控机构。北京市也成立了质控中心,阜外心血管医院副院长杨跃进是该机构的负责人。他介绍说,质控中心的专家组每半年对北京市49家开展该疗法的医院做抽查。重点抽查三个方面:核对介入支架的数量、死亡病例、是否规范治疗。其中,是否规范治疗主要看三种情况:单支血管放支架的情况是否狭窄率超过70%、单支血管放支架超过3个、3个及以上血管病变放支架的情况。
“我们的标准是自己制定的。别的省市有没有这样的评估标准,不太清楚。但是确实没有全国统一的评估标准。”杨跃进表示。
出厂价与患者使用价之间差距不是很大,但不规范竞争与监管不到位导致回扣现象严重、支架过度使用
据了解,目前,我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正在进行。北京一些医院、深圳所有公立医院的药品已取消加成,但目前为止包括心脏支架在内的耗材还没有纳入取消加成的范畴。
而支架的过度使用,早在2010年底就被广泛热议。美国一本医学杂志披露了该国一名患者植入67个支架、做了28次冠脉造影检查,引起了心内科医生的大讨论。
国务院医改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、中华医学会党委书记饶克勤认为,冠状动脉介入治疗方法挽救了很多人的生命,这一点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同。但是一种新产品、新技术,尤其是高的附加价值的产品、技术,在市场上的开发、普及,往往要经历一段无序到规范的过程。
不规范的竞争方式产生了利益链。首先,社会普遍盛行“技术迷信”,对于急性冠心病这种发作急、预后严重的特殊疾病,如果有好的技术能使治疗见效快,比如支架介入手术,那么人们的需求几乎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。其次,心脏支架系统产品进入市场,绝大部分通过经销商销售给医院。在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市场中,一些厂家、经销商不惜通过回扣的方式把产品卖到医院。最后,公立医院“以药补医”机制导致价格越高的产品卖得越好。
与此同时,制约利益链条的行业监督管理、付费机制等没有完全发挥作用。比如心脏支架等高值耗材的生产、流通、使用归不同部门管理,造成管理难度较大;很多地方没有将其纳入省级集中招标范围,价格管理缺乏规范;医保按项目付费的方式,助长了过度医疗的行为。
“心脏支架属于高技术产品,由市场定价,价格中的水分比药品还多,回扣空间大。在当前医生激励机制未改变的情况下,有关部门对于心脏支架等高值耗材的管理难度很大。”国务院医改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、北大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李玲说。
对于有新闻媒体报道“支架出厂价与销售价之间相差9倍,超过了贩毒的利润”的说法,一名国内厂家负责人向记者透露,目前国内产品占的市场占有率已近七成,技术的快速的提升和激烈的竞争,使价格大大下降。市场上国内支架按2008年的招标价约为1.1万元,进口的约为1.9万元。医院采购后卖给患者,加价率一般不超过5%。“现在有几个省在招标,估计价格能降到9000元以内,未来价格还有进一步下降的空间。”
卫生部《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(2011年版)》明确,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对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和医师进行定期评估,对整改不合格或连续2次评估不合格的医疗机构和医师,取消心血管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资质,并向社会公示。在缺乏全国统一评估标准的情况下,这一规范文件能否起到积极的作用?
对此,饶克勤认为,从医院、政府管理层面来看,改变不规范竞争与使用现象,要做到三点:首先对心脏支架等高值耗材实行统一、规范的招标采购,部分消除流通领域的腐败现象。其次,建立卫生技术的经济学评价机制,包括新技术、新产品成本、效果、效用评价。“一些发达国家,有专门的机构对新药品、新技术、新材料、新设备、高值耗材进行成本—效果分析、评价,符合标准要求的才能准入和推广。”第三,规范医生的行为,采取比较有效措施切断医生和厂商之间的利益纠葛,加强监管,同时推动监管信息的透明化。
杨跃进建议,各地卫生部门的质控机构将质控结果向人大、政协公开,接受社会监督,消除社会疑虑。
李玲认为,需要规范流通秩序,包括集中采购,整合生产厂商,倡导国产化,但最关键的是要改变医生的激励机制。
“最终的处方权、使用哪款医疗器械的决定权还是在医生手里。因为医患双方在专业相关知识占有上存在一定的差异,经常是医生说什么就是什么。医生有可能向患者介绍非采购招标的产品。”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卓小勤说,因此,需要真正“管住医生的手”。
国外有何借鉴经验?专家们介绍,美国是最早对医用耗材实行管理的国家,对于心脏支架这类特殊耗材实行严格监管,包括质量体系检查、上市后监督研究、器械跟踪访问和医用耗材报告,对收受回扣的医生的处罚非常严厉;德国注重从医保预算来控制,保险公司与医院谈判后签订合同,如果合同医院、合同医生超过了预算,保险公司就要从付给医生的费用中扣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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